| | 关于开发区大厦18楼1810 室租赁及续租公示 | | 【 作者:国资公司 】 | | | 坐落在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的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开发区大厦18楼1810 室 。 二、建筑面积:34.71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四、租赁期限:1年,即从2017年1月 1日起至 2017年12月31 日止。 五、年租金:19992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业务联络电话:85509067 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85851886。 国资公司 2017年1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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