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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商务广场(上江路198号)1房产坐落位置房号规划功能建筑面积(㎡)租金单价(元/㎡/月)租赁期限(年)押金(元)21~2幢103商业18.78351年三个月租金31~2幢310商业53.99551年三个月租金41~2幢311商业63.1551年三个月租金51~2幢315商业182.35551年三个月租金61~2幢316商业98.25551年三个月租金71409商业17351年三个月租金81903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911003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011103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111203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211403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311504商业30.33351年三个月租金1411503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5117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611703商业30.33351年三个月租金17118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1811803商业30.33351年三个月租金19119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2011903商业30.33351年三个月租金21121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2212103商业30.33351年三个月租金23122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2412203商业72.22351年三个月租金25123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26124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2712403商业102.56351年三个月租金2812502商业14.65351年三个月租金292505商业22.39351年三个月租金302705商业22.39351年三个月租金312706商业18.09351年三个月租金322905商业22.39351年三个月租金332906商业18.09351年三个月租金3421005商业22.39351年三个月租金3521104商业22.39351年三个月租金3621105商业18.09351年三个月租金3721304商业22.39351年三个月租金3821305商业18.09351年三个月租金3911901-04商业100.27551年三个月租金4011901-05商业94.7551年三个月租金4111901-06商业142.14551年三个月租金4211901-07商业127.29551年三个月租金4311901-08商业88.12551年三个月租金4411901-09商业104.52551年三个月租金4511901-10商业57.19551年三个月租金4611901-11商业106.95551年三个月租金4711901-12商业142.63551年三个月租金4811901-13商业164.16551年三个月租金
招租公示
【 作者:国资公司 】  
  一、根据《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本公开招租项目首年租赁价格已经评估中介机构确定。二、自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一)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年租金的市场评估价为年租金的竞价底价,以竞价成交价为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二)承租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4、不能将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赁期限届满,要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后进行续租或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上一期承租人享优先承租权。(四)押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均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合同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甲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五)装修宽限期:按面积实际要求在合同约定。(六)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补偿。(七)本自行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16时止。
  1.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如对应房产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意向承租人于2016年12月31日下午16时后,到滨海园区滨海三道4699号203室签订租赁合同;如对应房产有2名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于2017年1月4日下午15时举行公开竞价。2.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至2017年3月31日17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租赁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在租赁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以意向承租人缴交招租保证金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开户银行:农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户帐号:19226101040888780,招租保证金为年租金三个月租金),缴交招租保证金后,即可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金从缴交招租保证金之日起的第10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业务联系电话:85509067 纪检监察电话:85851886特此公告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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