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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温州湾新区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邀请)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温州湾新区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邀请比价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五、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不含30万元)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规划许可审批完成之日止。
  七、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并通过评审,满足规划许可审批要求。
  八、拟定比价供应商: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不含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30万元,否则作否决处理。比价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括各类技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所相关的一切费用、材料费、咨询成果资料费、印刷/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交流费、会议以及专家评审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险费等)、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管理费、人员工资、各类申报费用、税金、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实行总价包干,比价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均予以综合、充分的考虑并计入(一次性包干)。一旦成交,服务费总价包干。
  十、报价文件的构成:
  (1)比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
  (3)资质证书[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复制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简介。
  上述(1)-(5)项资料装订成册。提供1份正本和4份副本(封面格式自拟),成册文本装入包装袋,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密封包装上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评审方法:评价小组(不少于3人)在资格、盖章、报价实质性符合要求的比价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比价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十二、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比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本次比价收标截止时间2025年10201430分。收标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815室
  开标时间:2025年1020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815室
  十三、比价公告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85008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兴区路55号北航大厦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09952、18968769796
  十五、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5851895
  十六、本文件未尽事宜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附:比价响应函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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