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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五、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使用投标供应商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将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497618394@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政采云平台,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并参与投标、开评标。[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4:30分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4: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4:30分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2354 十一、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内设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736908880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南经济总部大厦5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陈密珍 联系电话:15968744226 质疑联系人:蒋贤德 联系电话:15258671700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86996662 联系地址: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2楼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18平方感应式垃圾屋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18平方感应式垃圾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1年8月6日16: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28877770,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97343229@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贤德 联系电话:152586717000577-28877717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附件:采购文件-18平方感应式垃圾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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