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经济开发区交通枢纽商业项目租赁权拍卖的资格预审公告 | | | |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滨海交通枢纽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经济开发区交通枢纽商业项目租赁权拍卖资格进行公开资格预审,欢迎合格申请人前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参加后续的拍卖活动。 一、项目名称 温州经济开发区交通枢纽商业项目租赁权拍卖资格 500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温州滨海交通枢纽中心项目位于金海园区金海大道与海工大道交叉口西北侧(D06-1地块),项目占地面积80亩,土地性质为交通用地兼容商业。总建筑面积143470㎡,其中地下室37955㎡,地上分为两个主要功能区块,东侧为商场、星级酒店,西侧为车站、快捷酒店。本次招租面积为105480.12㎡,分别为: (一)商业服务大楼总面积为67937.2㎡,分为商业部分及星级酒店部分。 1、商业部分(1-4层)采用,大开间框架设计,中庭采光,中庭中间设有上下自动扶梯,一层层高6米,二至四层层高5.2米。 2、酒店部分(1-19层),一层为酒店大厅、二至五层为综合功能,含餐饮、会议、娱乐等,四层另设有1000人以上的大跨度宴会大厅。六至十九层为标准客房,每层设计有21间标房(48㎡)和1间套房(70㎡)。 (二)车站客运部分总面积为37542.92㎡,其中依经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110号文件精神,将枢纽中心西侧一楼4528.68㎡出租给温州市交运集团作为城市公交、长短途客运站使用。剩余面积作为商业使用。其中快捷酒店面积为8602㎡,一层为大厅和超市,4-8层为标房,每层设计31间标房(30㎡)和2间套房(61㎡) (三)地下车位670个、地面停车位28个。 (四)其他:该项目设有32台电梯,其中直梯20台、扶梯12台。目前配电、空调、智能都已具备。室外附属、绿化都已完成。 三、申请人(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承租人)须为中国境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截至参加预审时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实收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请人(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文书为准)。 (三)申请人(承租人)2016-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均要求有盈利(以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四)申请人(承租人)须具有5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经营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承租人)须具有园区生活配套百货、大型综合超市、购物市场、仓储式商场、教育综合体等商业业态的成熟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2018年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总收入总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以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六)申请人(承租人)必须与2018年度全国电影院线产业票房收入排名前10名(以互联网媒体公布数据为准)的影视公司有合作经验(以提供合作协议书/合同为准)。 (七)申请人(承租人)针对本项目,必须与酒店集团有合作意向协议/意向书,且合作酒店集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本项目投资运营的酒店要求为挂牌四星级宾馆): 1、管理经营品牌须是全球酒店行业权威媒体美国《HOTELS》杂志公布的2018年度全球酒店集团品牌30强; 2、具有3家及以上成熟的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记录的酒店管理业绩,至2018年底全球管理运营的酒店数量不少于100家,总客房数量不少于30000间(以《HOTELS》杂志公布的2018年数据为准); 3、经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评选入列过中国饭店集团60强; 4、获得过省级饭店行业协会颁发奖项,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省级名牌产品”证书(或省级以上也可)。 (八)申请人(承租人)有商业综合体管理团队,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需经出租人认可); (九)申请人(承租人)需递交招商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商业布局规划、自营部分和转租部分商业体量; (十)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资格预审申请表(见附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16-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5、提供5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园区生活配套百货、大型综合超市、购物市场、仓储式商场、教育综合体等商业业态的成熟经验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能反映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总收入的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财务报表不能反映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总收入,则还需提供收入票据为证明材料); 8、提供与影视公司合作的协议书/合同; 9、提供商业综合体管理团队,并提供团队的业绩证明材料; 10、提供与酒店集团的合作意向协议/意向书,并提供满足资格条件三(七)款要求的酒店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止。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拒绝其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六、资格预审截止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0年2月18日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温州滨海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3道4699号 联系人:孙斌 电话:0577-85851869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联系人:占日红 电话/传真:0577-28877702/28877770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表.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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