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开区商务广场、金海嘉苑部分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 | | | | 受委托,定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3时,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1幢三楼报告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1-2幢102室、203室、204室、205室、206室5年租赁权(捆绑),建筑面积合计为3871.58㎡(详见清单),租金起拍价:1830297元/年(竞买保证金:40万元)。 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395号金海嘉苑1-3幢201室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924.63㎡,租金起拍价:277400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395号金海嘉苑1-3幢202室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936.56㎡,租金起拍价:314700元/年(竞买保证金:7万元)。 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395号金海嘉苑1-3幢204室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718.66㎡,租金起拍价:215600元/年(竞买保证金:4万元)。 5、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395号金海嘉苑6幢201室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784.34㎡,租金起拍价:301200元/年(竞买保证金:6万元)。 注:上述标的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五年租金不递增;租赁押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 二、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9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三、咨询、报名地点: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楠江大厦6A(永佳拍卖)。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展示,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考察。 五、拍卖事宜: ①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即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 ②1号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报名竞买者为自然人的,另须提供一名自然人做担保,报名竞买者及担保人均须提供温州地区房产证明;为企业法人的,其担保的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之一并提供温州地区房产证明。 ③2-5号标的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不算租期),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餐饮业,承租方须在经开区新注册法人公司。 有意竞买者,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提交相关资料并携带标的相应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一份保证金仅能买受一个标的,如需买受多个标的,则需缴纳相应金额及份数的保证金。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以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41000120190008644,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拍卖的详细资料和相关竞买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咨询电话:0577-6699756717757781121 网址:http://www.wzuae.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永佳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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